但是,

  南韩的律师们却心里清楚,

  林川说的事实……

  其实,

  南韩民国政府也知道,

  本国的法律书如果用汉字书写,

  非常没面子。

  但是,

  没办法。

  自古以来南韩就是龙夏的附属国。

  因此,

  古代的时候,

  只有南韩的贵族才能学习汉字。

  所以,

  他们用汉字书写律法,

  即是断绝了普通民众知法的道路,

  又是一种能彰显贵族身份的方式。

  -

  而且。

  为了摆脱对汉字的依赖,

  南韩民国政府也尝试过使用自创的文字书写法律条文。

  但是,

  最后都以失败告终。

  因为,

  他们创造出来的文字,

  就相当于我们国家的汉语拼音。

  虽然也可以用来书写普通文稿,

  但是,

  也仅仅只限于书写普通文稿。

  因为,

  法律条文要求文字能极其精准的表达其含义。

  相同的读音,

  相同的音调,

  用汉语拼音来书写出来的两个词语,

  很可能就是两个意思。

  比如说,

  权力和权力,

  考察和考查,

  攻击和攻击,

  ……

  因此,

  南韩政府创造的文字不适用于法律条文,

  直至今天,

  他们仍然使用我们的汉字对法律内容进行阐释。

  甚至,

  国际法的韩版翻译,

  只有外面的封皮是南韩文字,

  至于里面的内容,

  竟然通篇都是汉语文字。

  ……

  “朴律师。”

  “我研究过这小子打的三场官司。”

  “他的口才非常犀利。”

  “但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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